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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2月17日 星期二

《真佛論劍》~~我不贊成墮胎

‧蓮生活佛盧勝彥‧

紐西蘭的新聞:

一名男子,開車經過大吊橋,突然停車,手上抱住一名四歲的女娃娃,從高高的橋上,將女娃娃拋下,拋入深深急流的海中。

此事有多位駕車的人看見。

搜救人員急忙趕至,將女娃娃救起,由直昇機運送至醫院急救。

可惜,不治身亡。

據悉,該名男子,與離婚妻子,爭奪撫養權,可能一時氣憤,殺死四歲女兒。

該名男子,被以謀殺罪起訴。

我看了!

唸一聲「南無阿彌陀佛!」

嘆口氣!

虐童案,所在都有,把稚齡小孩殺死,也時時可聞,哀哉!



至於「墮胎」,那更是普遍的事,有些地方法律,贊成墮胎合法。有些地方法律,是禁止墮胎的,這二者也頗多爭議。

我個人認為,只要中陰身(靈魂)入胎,就是生命,如果墮胎,就是殺人罪。

所以,我反對墮胎。

我甚至反對,性侵犯後,女子有了身孕,而被性侵的女子去墮胎。

為什麼?

因為有了孕,這就是生命。

有生命就有佛性。

墮胎等於殺佛。

很多人認為,被性侵是污穢的、可恥的,連帶的性侵成胎,也是有罪惡感。但,孕兒何辜?這個生命亦有佛性,不可殺之。

舉凡「墮胎」,我均反對。

至於醫師檢查:

「死胎」。

「怪胎」。

「葡萄胎」。

「畸形胎」。

我無話可說。



我說:

當年「釋迦牟尼佛」入於「摩耶夫人」的胎中,也在胎中現出種種的教化。

有《菩薩處胎經》,一部傳世。

(豈可墮胎)

又:

許多大菩薩入於胎中,也不一定常處胎中,能時時遊行諸佛淨妙佛國。受佛之教化。

(豈可殺菩薩之胎)

又:

人之一生,有所謂「胎內五位」及「胎外五位」,胎內五位亦是生命的現象。

(豈可墮胎)

胎外五位即「嬰孩」、「童子」、「少年」、「中年」、「老年」。

又:

胎有胎宮之說,胎宮之中,不能見日月,但自成七寶宮殿,也有快樂,如忉利天。這是疑佛他力,而行自力念佛者,處於胎中,即疑城胎宮。

(豈可墮胎)

又:

《胞胎經》中說明,入胎的因緣,又成長的相貌,人在胎中的一切現象,生命現象。

我幼小在胎中,已知我之未來,早已哈哈哈,大笑三聲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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